政策扶持
过去的一年,国家的政策扶持对创投业市场发展功不可没。
2006年3月1日,《创投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。这项经国务院批准,由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政策,对创投企业的定义、设立与备案、投资运作、政策扶持以及监管等做了详细规定,并有所突破。
《办法》规定: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,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。业内人士认为,由于是政府引导基金所主导的创业投资,因此政府的资金投入对其他投资人有很好的示范作用。
《办法》实施不久,2006年3月22日,国内第一只创投引导基金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,总规模达10亿元,由国家开发银行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公司共同组建。2006年9月,北京市海淀区设立创投引导基金,该基金初期投资全部为财政性资金,每年财政拨款不少于7000万元;2006年10月,上海浦东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,规模也是10亿元。
政府设立创投引导基金的基本模式是:政府财政先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一个专门基金,然后将这个基金作为垫底资金,采取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结合,形成创投企业,再由这个企业独立对外投资。 本新闻共 6页,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|